央行取消银行卡支付限额、信用卡利率上下限 赋予银行更大定价自主权
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拟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内容为拟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限和下限管理。
央行结合业务实践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包括删除关于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的规定,删除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以及删除利率报送相关规定。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这是信用卡定价机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利率市场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此次规范性文件修改主要围绕三项关键内容展开,直指信用卡利率管理和信息披露环节的优化。首先删除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的表述,赋予银行更大的定价自主权。其次,取消了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需至少提前45个自然日通知持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条款,简化了利率调整流程。最后,删除了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还款期等标准需提前60天向人民银行报告的规定。
从改革背景来看,党的二十大指出,要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央行在起草说明中明确,此次修改工作正是推进完善央行金融法治体系的具体实践。同时,支付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出台时间较久,部分条款已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业务实践需求脱节,修改后可更好适配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董希淼表示热点话题,取消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将显著提升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能力,银行可依据业务定位、客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定价。信用良好的客户有望获得更低透支利率,风险较高的客户利率或适度上升,总体将推动信用卡透支利率稳步下行,助力信用卡更好地发挥消费金融功能,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支撑。不过,短期内利率大幅下降的可能性较低,银行不会立即开启“价格战”,且金融管理部门可能会通过自律机制、窗口指导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央行取消银行卡支付限额、信用卡利率上下限 赋予银行更大定价自主权 央行取消银行卡支付限额、信用卡利率上下限 赋予银行更大定价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