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车拒系安全带 出事故截瘫 未系安全带自担责
霍先生患有颈椎病,乘坐网约车时未听从司机胡先生的建议系好安全带。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霍先生颈脊髓损伤并截瘫热点话题。随后,霍先生将司机、汽车出租公司及网约车平台告上法庭,索赔约150万元。
霍先生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了专车服务,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置。尽管司机提醒他系好安全带或换到后排就座,但霍先生以身体肥胖为由拒绝。在一次追尾事故中,霍先生颈部过伸,造成严重伤害。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五级伤残。
胡先生认为事故发生的撞击力度不足以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并申请对霍先生的伤病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霍先生自身存在较严重的颈椎退行性改变,这使他在受到外力作用时比常人更容易受伤,但事故外伤是主要因素。
法院审理认为,胡先生作为汽车出租公司的员工,在驾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追尾事故,应负全责。考虑到汽车出租公司与网约车平台之间的合作关系,两者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由于霍先生未系安全带的行为与其脊髓损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判决霍先生自担20%的责任。最终,法院裁定汽车出租公司与网约车平台连带赔偿霍先生合理损失110余万元。男子打车拒系安全带 出事故截瘫 未系安全带自担责 男子打车拒系安全带 出事故截瘫 未系安全带自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