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在商家化妆致眼部灼伤 涉事商家否认责任(失独母亲60岁冒死生的双胞胎中考了
近日,一名消费者发帖称她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的一家写真馆消费时,商家使用的眼睫毛胶水导致其双眼受到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严重时视力骤降近乎失明。
涉事商家店长表示,该消费者在消费全过程未出现不适,系消费结束后自行卸妆不当导致。6月12日,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西江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对涉事商家给这名消费者使用的化妆产品进行检验。
据这名消费者自述,5月23日她在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某写线时许,因化妆师使用的眼睫毛胶水,她双眼被强刺激性化学物质灼伤,出现剧烈灼痛、无法睁开、视力骤降近乎失明的状况,随后就近至景区卫生所进行初步诊断处理。次日,她前往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病历报告显示诊断结果为“双眼结膜化学性灼伤”。之后返回上海,在两家三甲医院进一步诊断,结果显示“双眼睫毛根部仍残留大量刺激性胶水成分,且炎症已累及结膜充血”。
涉事写线点半左右,该顾客到写真馆做妆造,化妆师为其使用了一款名为“娥佩兰”的眼睫毛胶水。当晚上8时许,拍照结束后,该顾客换完衣服并挑选精修图。按照梁先生的说法,当晚9点半左右,这名顾客结束店内消费后,擅自使用化妆师的卸妆产品离店卸妆,后返回店内表示其眼部不适。梁先生安排化妆师陪同对方到镇卫生院检查治疗,医生为其用药为左氧氟沙星眼药水。翌日,该顾客仍觉眼部不适,梁先生提出陪其到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用药为聚乙烯醇滴眼液。梁先生称共支付医疗、酒店费用约500元。梁先生认为,这名顾客从开始化妆到离店前,全程并未向他表达过眼睛有不舒服的情况,“可能是她自己卸妆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
中考前夕,曾“60岁冒死生下双胞胎”的盛海琳透露,她的双胞胎女儿将在合肥八中考点参加中考。她表示,在女儿中考期间自己将留在家里为她们做饭,不会去陪考。
盛海琳提到,考点离家不远,但她认为陪考是个体力活,自己已经70多岁了,站不了那么久。因此,她安排了一位曾经教过女儿英语的老师负责陪考。这位老师的孩子去年考上了合肥六中,在陪考方面经验丰富。此外,盛海琳还专门安排了车辆接送女儿,并在家中提前准备好早饭和中饭。
谈到为女儿准备饮食时,盛海琳说:“孩子这两天吃饭要比较注意,我除了自己在家里做点菜之外,还要到饭店里去买一些菜回来。”。
对于女儿未来的高中选择,盛海琳表示会等暑期出结果后再做决定,希望给孩子的压力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