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石凯与前女友恋爱保密协议 前女友单方面解除恋爱保密协议 律师:保密协议依然
律师谈石凯与前女友恋爱保密协议
【律师谈石凯与前女友恋爱保密协议】2025年4月28日,歌手石凯与前女友姚程依(化名“依依”)的恋爱保密协议纠纷持续发酵。女方公开要求解除协议,男方团队则强调协议的合法性,双方矛盾升级引发公众对明星隐私协议的广泛讨论。法律界人士指出,该协议是否有效需结合签署背景、条款内容及双方意愿综合判断,而女方单方面要求解除的诉求或面临法律挑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公众人物签署的恋爱保密协议需满足三个条件: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协议中存在“禁止公开恋爱经历”“限制言论自由”等显失公平条款,或女方在签署时受胁迫、欺诈,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若石凯方以“支付150万元封口费”为条件要求签署协议,可能被质疑为“经济胁迫”。目前,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协议是否涉及“过度限制隐私权”。女方主张协议“限制其公开真实经历的权利”,但律师指出,若协议仅约定“不得泄露未公开的私人信息”,且双方均系自愿签署,则协议通常有效。不过,若协议涉及“禁止披露男方负面信息”等限制性条款,则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
姚程依要求解除协议的诉求,需满足以下法律情形之一:协议内容违法:若协议约定“女方需对男方出轨行为保密”,或涉及“性行为细节不得公开”等侵犯人格尊严的条款,则协议无效。女方受胁迫签署:若女方能证明签署协议时受男方“以资源置换威胁”或“精神控制”,则可申请撤销协议。但目前公开信息中,仅女方姐姐曾爆料“石凯提出分手后仍有性行为要求”,未提供直接证据。男方违约在先:若协议约定“男方需支付分手补偿款但未履行”,女方可主张解除协议。但石凯方曾回应称“已支付150万元”,该款项性质是否为“封口费”或“分手补偿”尚存争议。
公众人物协议的边界: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博弈此类纠纷暴露出公众人物隐私协议的模糊地带。法律专家指出,明星通过协议限制伴侣披露隐私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公众知情权的“过度限制”。例如,若协议禁止女方披露“男方出轨事实”,则可能因“损害公共利益”而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协议仅涉及“禁止公开未公开的私人生活细节”,则可能受法律保护。
此外,协议对第三方(如女方亲属)的约束力也引发讨论。律师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下,女方姐姐若非协议签署方,其爆料行为不构成违约,但若涉及泄露协议具体内容,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截至4月28日,石凯方尚未就协议解除诉求作出正式回应,但已委托律师团队收集女方“违约证据”。若女方提起诉讼,法院将重点审查协议签署背景、条款内容及双方履行情况。若协议被认定有效,女方可能面临违约赔偿;若协议被撤销,石凯方则需返还“封口费”并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为公众人物隐私协议敲响警钟:协议需在合法框架内平衡双方权益,过度限制言论自由或侵犯人格尊严的条款,终将面临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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