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码” 药品迎来“电子身份证”时代(72岁奶奶险被诈骗5
自2025年7月1日起,所有药品买卖均需扫描“药品追溯码”。国家医保局网站于6月30日发布了关于药品追溯码查询和使用的详细说明。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由数字、字母或符号组成,位于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能够追踪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信息。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扫码后才能进行医保基金结算。从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上传。国家医保局强调,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应仅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出现多次,则可能存在假药、回流药或串换销售的情况。
自2024年4月以来,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现在,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品包装上的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版块下的“医保服务”栏目中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进入查询页面;或者直接在公众号消息对话页中选择“医保服务”内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然后扫描药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查询结果分为四种情况: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再次尝试扫码,如仍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相关机构反映;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为本人购买,表明药品合法合规;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但非本人购买,说明药品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同样表明药品可能存在问题,消费者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6月23日,72岁的王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快递员”的电话,对方称她有未签收的快递。王女士表示自己最近并未网购,对方随即提供了寄件方电话号码,让她自行询问包裹内容。王女士回拨电话后,那头自称是“某短视频平台客服”,声称这个快递是一份“会员合同”,并表示从次日起每月将自动扣费800元,三年总计要扣28800元。
王女士质疑自己从未使用过该短视频平台,“客服”解释可能是她不小心点到了广告,开通了会员。慌乱中,王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由于对手机操作不熟悉,对方提出可以远程协助,并发来一个链接,要求她下载指定会议软件并开启屏幕共享。在对方指导下,王女士打开支付宝进行“解绑”操作,但她发现对方反复提及另一张她从未绑定过的银行卡信息,感到不对劲。
与此同时,上城公安反诈中心接到预警,辖区居民王女士疑似接到诈骗电话。话务员立即联系王女士,告知其停止屏幕共享并在家等待民警上门。但王女士担心卡里的钱会被转走,直接前往闸弄口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民警诸铁林赶往王女士家中却无人应答,得知她已自行前往派出所后,又迅速返回所内。
在派出所,诸铁林和反诈劝阻员陆宣见到惊魂未定的王女士,发现她的手机仍处于被他人共享状态。诸铁林立刻关机重启,恢复手机正常状态。检查后发现,王女士手机下载了“翼服务”会议软件,诸铁林帮她卸载了软件,并对银行卡进行了保护性止付,成功保住了卡内的531万余元。
警方提醒:收到快递取货短信时先通过官方App或网站核实购买情况;切勿轻易回拨陌生电话;当用户注册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抖音时,会自动免费开启“百万保障”服务,此业务完全免费,不会“到期”或者“过期”,更不会要求“缴费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