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不敢还手这种日子要结束了?人民日报发声,法律不纵容恶人!
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出门在外,最怕的不是遇到坏人,而是遇到坏人之后你还得琢磨一句话:“还手会不会被当成互殴?”有时候冤不冤?你明明是受害者,结果一反抗就成了“一丘之貉”,警察来了各自带走,谁也别想落好。说实话,这种事要搁我身上,真的能气个半死。
“别怕还手,法律不是稻草人!”
这次人民日报直接下场发声,掷地有声地表态:法律绝对不会给恶人撑腰!这话听着真解气,终于有人替老百姓说话了。要不然你看看,多少人遇到麻烦都不敢还手,就是怕到头来被一锅端。难道我们守法的人活该吃亏?说句不好听的,这样下去,谁还敢仗义出手?
案子不是新闻,是无数普通人的写照
山东张女士的事儿,这两天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她不过是小饭馆老板娘,遇上几个喝高了的客人,结果好心劝一句,反被打得鼻青脸肿。更倒霉的是,自己拿起啤酒瓶自保,警察最后认定双方互殴,谁都没占便宜。你说,这公平吗?
这还没完,张女士不服,开始打官司。结果一审二审三审,来来回回四年,还是原判。
换谁谁不憋屈?直到最后检察院介入,才终于给她平反。可这四年耗掉的心血、金钱,谁给补?以后的日子,她还能理直气壮跟人讲“遇事别怕,还手就行”吗?
“谁先动手不重要?”——我们不服!
很多人说,法律要讲证据,不能光看谁先动手。可是现实生活里,拳头大的、嗓门高的反倒常常“恶人先告状”。有多少案件,最后变成了“伤得重的反而成受害者”?你让普通人怎么敢见义勇为?难道要等被打趴下了,才能算清白?这不是开玩笑吗?
现在,法律逐渐强调“现场视角”——不能光凭结果,要看当时的紧急情况、谁先挑事、谁在防卫。这一步走得太对了,不能让好人心寒,让坏人嚣张。
“和稀泥”判罚,就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其实大家最怕的,是那种“各打五十大板”的执法。谁都不想惹事,警察叔叔图省心,法官图流程走完,最后两边都罚,各回各家。可这种做法,最辛苦的还是老实人。长此以往,大家都只会自保,不再信任法律,更别提什么社会正气。
人民日报的评论和央视的报道,其实就是给执法人员敲警钟:别想着一刀切,别怕麻烦。遇到这种事,必须仔细分辨,是谁在自卫、谁在闹事,别让受害者寒心。否则,法律的威信早晚被消耗光。
舆论推动法律进步,别让正义等太久
说真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张女士那样的勇气和毅力,四年官司谁耗得起?正当防卫的认定要是再模糊下去,大家只会越来越冷漠。好在,现在人民日报、央视这些官媒都在带头呼吁,甚至今年6月还要专门讨论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加上正当防卫条款。这绝对是好事,起码以后有了更明确的标准,大家遇事时不至于束手束脚。
结尾:你相信法律能彻底站在正义这边吗?
说到底,法律是给好人吃定心丸的,不是给恶人钻空子的。人民日报发声了,央视跟进了,听起来让人欣慰。但你真觉得,光靠几条新规,所有执法人员、所有法官都能一碗水端平了吗?
现实会不会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你觉得,未来遇到同样的事,普通人还敢放心大胆地还手吗?
不如留言说说你的看法,咱们一起讨论:你心里的“正义”,和现在的法律,还差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