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内未乘车出站被收费,律师起诉南京地铁要求返还2元车费 ,健全就业公共服
5月26日上午,律师许先生在南京地铁1号线龙眠大道站乘车,进站后临时想改乘网约车,随即刷卡出站,但他发现5分钟内同站进出也要收费。他认为南京地铁收费很不合理,于是当天提起诉讼,将南京地铁告上法院。南京地铁方面表示,暂未收到相关诉讼通知,如有公司法务会处理。
从许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他于5月26日11时42分从龙眠大道站进站,11时46分从龙眠大道站出站被扣费2元。同站进出未乘车也收费?“我询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很明确告诉我‘是的’。我了解到上海10分钟内进出同一个站不收费,为什么南京要扣费呢?而且我前后时间就4分钟,不存在上车去了之后再返回的情况。”许先生认为南京地铁这种收费很不合理,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地铁返还2元车费。
许先生提交的起诉状显示,原告认为被告“0公里票价2元”的条款系格式条款,而其本人短时间内并未乘坐地铁,没有享受到地铁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同时被告并未明确规定同站进出的收费规则或进行提示。因此被告基于无效条款而收取原告的2元乘车费用理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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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虽然面临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但通过促进人力资源供需信息的有效匹配,可以降低求职招聘成本,提高对接效率。这正是就业公共服务的核心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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