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一事 制度完善需先行
如何看待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一事 制度完善需先行!最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章程修订已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这一变动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实际上,早在4月29日,这五家国有大行就集体宣布撤销监事会,9月25日的公告只是确认了公司章程已获监管核准。
除了五大行之外,其他银行也在加速撤销监事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42家上市银行中已有20余家宣布取消或推进撤销监事会。银行成为撤销监事会的先锋,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推动密切相关。根据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12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随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新《公司法》并未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而是提供了一个选择。从当前中国股市制度建设来看,上市公司撤销监事会的步伐不宜过快,应先完善相关制度。有观点认为,以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但这种观点可能过于乐观。即使从降低成本的角度看,监事会成员的薪酬也不应成为公司的负担。
从机构设置来看,监事会与董事会平级,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机构。监事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如果撤销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谁来监督董事会成员尤其是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呢?此外,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必须是独立董事。目前的独董制度下,独立董事基本上是一个挂职职务,无需到公司上班,难以履行监事会成员的监管职责热点话题。
因此,要撤销监事会,首先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并推出职业独董制度。职业独董每月至少要安排不低于一周的时间到公司上岗,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情况,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只有这样,撤销监事会一事才能提上日程。如何看待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一事 制度完善需先行 如何看待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一事 制度完善需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