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撞死3人被公诉 肇事司机负全责-媒体评民营救护车“天价收费” 收费不透明
女子醉驾撞死3人被公诉 肇事司机负全责!6月15日,受害方代理律师透露,河南信阳醉驾超速致三人死亡的案件已由检方提起公诉。
受害者家属代女士表示,尽管事故发生已有半年多,她仍然沉浸在悲痛中。2024年9月,她的儿子、儿媳以及孙女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醉酒驾驶的黄某追尾,事故导致三人死亡。事发时,黄某的车速高达174千米/小时。
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黄某负全部责任。受害方代理律师称,黄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4月他将身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800公里路程被“民营救护车”司机收费28000元。司机没有说明价格明细,也未开具发票,费用还转入了个人账户。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不合理。
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南昌转运至上海的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该工作人员还提到,江西省儿童医院的救护车不能出省,因车上已经装满了各类仪器,现阶段无法承运携带呼吸机、ECMO这类设备的病人。
事件引发争议的原因在于收费不正规、不透明。家属让主治医生联系救护车,理应联系当事医院的救护车,但来的却是一家民营医院的救护车。网友怀疑医生可能从中获取实际利益。如果江西省儿童医院的救护车不能携带呼吸机等设备,主治医生有必要告知患者家属会联系民营医院的救护车,并且说明费用等问题,让家属自己决定。
给病患收费要特别注重他们的知情权。民营医院的救护车收费可能较高,但比正常情况下多出这么多是否合理?据家属表示,救护车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回避不谈。在孩子病重、情况紧急之下,家属不得不付出高昂的费用。
即使是民营医院,收费也应是一种官方行为,费用应该交到医院,而不是转账到个人。此外,为何不开具发票?如果承运过程中出现突发意外,造成损失,那工作人员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还是私下接活?这恐怕更说不清楚。有网友怀疑,工作人员私下收钱的行为可能是为了逃避监管或逃税。这一点需要监管部门查清。
救护车是用来救死扶伤的,费用应该收得透明、合理合法,不能是一笔糊涂账。这不仅关乎患者家属的实际利益,而且借病人情况危急乱开价,也有宰客嫌疑。长途转运危急病人存在不少风险,如果出现意外,谁来提供保障?
有关部门应对涉事医生是否和救护车一方有利益牵扯进行深入调查,同时也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涉事救护车的收费行为是否违规进行调查,切实保障病患家庭利益,给他们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