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氢能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正式设立 首期规模达50亿元(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费该
5月29日,中国石化新闻办宣布,由中国石化发起的氢能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正式完成工商注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标志着中国石化氢能基金正式设立。该基金是中国规模最大的专注于氢能产业链投资的基金,首期规模达50亿元。基金将对氢能“制储运用研”全产业链环节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关键材料、核心装备和原创技术进行前瞻性布局和培育孵化,旨在打造氢能产业生态圈。
目前,中国石化已建成11个氢燃料电池供氢中心和144座加氢站,并建立了西部陆海新通道、京沪、京津、成渝、沪嘉甬、济青和汉宜高速7条“氢走廊”,成为全球运营加氢站最多的企业。
某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小区公共区域刊登广告,广告费用未公示也未分配。业主委员会起诉要求返还电梯广告租赁费用。物业公司辩称费用已用于成本支出和部分业主欠缴的物业费,但仅提供成本支出证据。
法院认为,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经营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应单独列账、公示并分配。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损害业主权益,应返还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其以广告收益抵销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的主张不符合法定抵销规定,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扣除合理成本后向业主返还电梯广告收益。民法典针对小区共有部分收入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利范围,有利于减少实践中纠纷的发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